多彩贵州网讯 (本网记者 杨昌鼎) 11月7日凌晨,贵阳市交管局观山湖区分局民警在宾阳大道拦下一辆重型自卸货车,该货车号牌处安装了高亮LED灯。
驾驶员称车前大灯灯光太暗,便擅自在车牌底部加装了一根LED灯条,以加强灯光亮度,确保行车安全,并非是为了逃避监控处罚。
而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,驾驶员并未打开原车大灯,只开着改装的LED灯条,并非如其所说的原车灯光暗,需要增强光亮。
在民警的进一步询问中,驾驶员才坦白,货车大灯早已损坏却没去修理,也从未使用,加装LED灯条是为了躲避监控抓拍。
该驾驶员因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特征的违法行为,将受到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并解释:“汽车大灯出厂前都是按照常规来设计,能够满足城市日常使用和车辆检验要求,私自改装以及加装高亮LED大灯会给对向来往车辆和行人带来极大安全隐患。”